发文日期: 2011-04-14
生效日期: 2011-04-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计划单列市城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电监会各派出机构: 电解铝是国民经济建设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我国铝工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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