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18
生效日期: 2022-08-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担好政治责任、落实重大部署、转化难得机遇、解决当务之急的重要抓手,按照《若干措施》明确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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