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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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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辽宁省开展“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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