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新疆关于延长2022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新疆关于延长2022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8月起自治区范围内多地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为进一步配合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事宜,新疆税务局决定将自治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缴费期限由8月15日延长至8月22日。特此通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tax5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