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6-08
生效日期: 2011-06-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1号)要求,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决定在全国食品药品行业开展为期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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