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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6-07
生效日期: 2011-06-07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以及《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监管任务分工的通知》(食安办〔2011〕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源头治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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