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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6-14
生效日期: 2011-06-14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国防科工办、局):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b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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