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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7-20
生效日期: 2011-07-20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相关单位: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45号)已经公布,四部门对三代核电机组、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新型地铁车辆及机电设备、成套棉纺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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