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30
生效日期: 2022-08-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第24号),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聚集产生的疫情传播风险,自2022年8月30日至9月3日期间,建议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纳税人缴费人采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办理涉税缴费业务。为此,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税缴费方式 1.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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