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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税务局 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 宁波市税务局 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

    宁波市税务局 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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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规定,为推动我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我市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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