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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税发〔2022〕49号

    辽宁省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税发〔202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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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省局第二税务分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决定从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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