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3-27
生效日期: 2012-03-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自2008年开展垃圾短信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建立了垃圾短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对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基础电信企业利用自有短信通道,使用自有端口和个人通信号码违规开展经营性垃圾短信群发业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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