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3-27
生效日期: 2012-03-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批示,围绕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中心任务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十二五”时期工业转型升级奠定基础。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为中心,以 “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全面贯彻《工业产品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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