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一批样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2011年第12号

    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一批样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2011年第1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依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了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一次市场抽样,委托国家级检测机构对样车进行燃料消耗量试验,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对未经磨合的新车试验数据的处理方法,采用试验数据乘以0.92(修正系数)确定了检测结果。现将“节能汽车推广专项
    责任编辑:ld027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