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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财政局 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第六批)2019年度(第三批)2020年度(第六批)2021年度(第六批)2022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渝财税〔2022〕18号

    重庆市财政局 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第六批)2019年度(第三批)2020年度(第六批)2021年度(第六批)2022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渝财税〔20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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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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