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30
生效日期: 2022-08-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 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将2022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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