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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协【2011】369号
发文日期: 2011-08-18
生效日期: 2011-08-05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审查,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详见附件)。 现予公布。 附件:2011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nbs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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