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7-23
生效日期: 2012-07-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促进高效节能家电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引导和推动生产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我部决定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并研究制定了《“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方式和范围“能效之星”产品评价旨在从同类可比节能产品中,选择能效水平领先、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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