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7-19
生效日期: 2012-07-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认清形势,抓住时机,开创工业节能新局面。“十二五”以来,各地区、行业和企业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部署,继续推进节能降耗各项工作,为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一季度,我国规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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