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11-08
生效日期: 2012-11-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关于宁夏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的请示》(宁经信电力发〔2012〕47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区工业结构有一定代表性,且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又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原则同意你区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 二、请结合你区发展实际和工业行业特点,选择重点工业行业、园区和企业,编制试点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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