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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宁夏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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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关于宁夏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的请示》(宁经信电力发〔2012〕47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区工业结构有一定代表性,且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又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原则同意你区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 二、请结合你区发展实际和工业行业特点,选择重点工业行业、园区和企业,编制试点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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