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5-28
生效日期: 2010-05-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自2008年电信网络运行基础数据报送制度(《关于定期报送通信网络运行基础数据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8〕462号)实行以来,各基础电信企业积极贯彻落实,按时报送数据,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电信网络运行安全管理的需要,在总结前期报送工作的基础上,我部拟对电信网络运行基础数据报送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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