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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

    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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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部署,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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