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9-15
生效日期: 2023-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关联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5号),本文规定的享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其任职、受雇、经营的企业或单位的实质性运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5号规定执行
失效/废止,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5〕43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9月1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