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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7〕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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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我国“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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