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6-15
生效日期: 2021-01-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 圩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商务部部长 钟 山 海关总署署长 倪岳峰 国家市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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