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2022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2022年第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持续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东莞市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全市通办税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对《清单》内的涉税(费)事项,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实行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
    责任编辑:maro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