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函〔2022〕8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函〔2022〕88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完善
    责任编辑:maro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