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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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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印花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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