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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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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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