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4-28
生效日期: 2011-04-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办理的规范性要求以及凭证规范式样,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我局网上申报及ic卡申报系统自2011年5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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