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4-29
生效日期: 2011-04-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29号),现将我局2011年税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29号)文件确定的纳税人。具体名单见深圳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的网上直报平台页面。同时我局在深圳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的“个人信息提示”页面,对参与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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