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11〕49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11〕49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现对税务登记管理有关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无照户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无照户纳税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识别号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件号码加2位顺序码;由临时税务登记转为税务登记时,按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修改纳税人
    责任编辑:tax932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