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办发〔2011〕10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办发〔2011〕109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关于同意重庆市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
    责任编辑:tax932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