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闽地税发〔2011〕61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闽地税发〔2011〕6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党中央、国务院对收入分配问题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个人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对加大对高收
    责任编辑:tax932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