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4-29
生效日期: 2011-04-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对于有效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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