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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地税函〔2011〕123号
发文日期: 2011-05-03
生效日期: 2011-05-03
发文机关: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公司《辽宁联通关于员工通信费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辽联财务〔2011〕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采取限额内实报实销方式给员工报销的通信费,属于单位公务性支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辽宁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5月3日
发文机关: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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