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皖地税函〔2011〕217号
发文日期: 2011-05-03
生效日期: 2011-05-03
发文机关: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皖人社秘〔2011〕114号)转发给你们,请引以为戒,严肃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5月3日
发文机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
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