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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
发文日期: 2021-09-30
生效日期: 2022-01-01
发文机关: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实施。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30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2021年9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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