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7-13
生效日期: 2007-07-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的要求,省局对截至 2006年3月1日以前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包括原陕西省税务局)单独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省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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