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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 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的公告 川财规〔2022〕4号 

    四川省财政厅 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的公告

    川财规〔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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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减税降费,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川渝之间协同一致的税收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12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66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12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
    责任编辑:l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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