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3-30
生效日期: 2022-03-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级地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24号)转发给你们,省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第二批25条举措是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在原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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