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13
生效日期: 2007-03-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是有效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化解征纳矛盾的法定机制,是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的有效手段。各级国税机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领会总局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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