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30
生效日期: 2007-03-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6年,全省广大纳税人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不断深化改革、搞活经营、提高效益,积极缴纳税收,保证了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促进了江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树立依法纳税先进典型,增强全民诚信纳税意识,倡导社会诚信纳税风尚,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决定对南昌卷烟总厂等2006年度全省“纳税百佳”企业进行表彰。 希望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