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11-25
生效日期: 2022-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已于2021年11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5日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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