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7〕87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7〕87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12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汇算清缴对象的规定  (一)以下企业应当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1.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
    责任编辑:tax908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