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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教育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税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医保发〔2020〕31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教育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税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医保发〔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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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医保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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