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1-09
生效日期: 2020-11-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为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13号)等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税务局”)将于11月上旬启动涉税业务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检查对象 (一)检查方式 1.采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自查、集中检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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