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02
生效日期: 2022-06-0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4年8月10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制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青海省税务局2022年6月2日附件: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2022年6月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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