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2-11
生效日期: 2011-02-1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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