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2-17
生效日期: 2011-02-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税收征收问题的请示》(海口地税发〔2010〕317号)收悉。关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变更协议》以新公司名义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涉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5月31日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十条第(二)款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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